本文入选“博联精粹”(2012年第8篇),感谢编辑!

“春节”这个词与“年节”这个词的含义并不一致,过年的“年节”,定在旧年新年交替的大年初一是合理的,“年”的意思似乎还有在最冷的冬季,但是“春节”应该是春节的节日,二者合并到一起就有问题了。

昨天(24)是中国古代人总结的二十四节气中的“立春”节日。这个二十四节气很有中国的特色,也很与西方的公历有很好的固定的对应关系,二十四个节气日都固定于每月的多数在4日或22日、少数在5日或23日。

现在,“春节”是我国公众最重要的传统节日。在人们的印象中,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这似乎早成惯例。然而我国现行的以农历正月初一作为过年之日,称之为“春节”,并且作为政府规定的全国放假日的习俗,并非古已有之,而是从民国元年开始的,辛亥革命以后的1914年开始的,加上今年春节,至今实行仅99年。

据中科院紫金山天文台研究员王思潮介绍,中国虽然已有4000多年的编年历史,在我国历史上,无论是春节的称呼还是时间,都经历了很多变化。以过春节的时间为例,就有正月初一、十二月初一、十一月初一、十月初一等多种。

现在看来,过年与春节是一个意思,但我国古代却并非如此。历史上绝大部分时间里将过年称为“元旦”。关于春节的称呼及这一称呼的意思也与现在有着很大的不同。王思潮表示,“春节”的称呼虽然在历史上早就有了,不过当时指的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立春”;到南北朝时,“春节”泛指整个春季。

19137月,由当时北京政府内务总长向大总统袁世凯呈上一份四时节假的报告,称“我国旧俗,每年四时令节,即应明文规定,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我国民都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假一日。”袁世凯批准以正月初一为春节,同意春节例行放假,次年(1914)起开始实行。夏节、秋节、冬节未被批准。

1949927,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同时,采用世界通用的公元纪年。同时把阳历一月一日称为“元旦”,农历正月初一则称为“春节”。这一规定,实行六十多年,已经成为当前固定的惯例了。春节放假三天,再调整两个双休日,成为长达七天的全国性“长假”。

中国的农历,因为每月比公历少一天,所以每三年要相差三十多天,必须加一个“润月”来处理,即每隔三年中就有一年是十三个月,这就导致正月初一对应的公历日期相差近三十天,早的在1月下旬,如今年,明年就相错二十天,在2月中旬,后年再相错十天,在2月上旬。这样相差二十多天近三十天,就带来比较多的混乱,春节与元旦相差的时间有长有短,时间不好安排,农历年的时间是两年是355天、一年是385天,也不好安排,比如学校里寒假前的学期有长有短。

现在端午、中秋也成节日了,但不叫夏节、秋节,冬节似乎也没有合适的日子,冬至才从与中秋、春节的时间间隔上可以,但似乎缺少其他的内涵,而且全年的节假日总数也有限制,不能太多吧!现在除了周末双休以外,还有全国性假日11天。前几年增加端午、中秋假日,五一假日从三天改为一天。春节的假日是从除夕到正月初六。

现在的假日天数少不少? 曾经有调查,恢复五一长假,延长春节假期,最好到正月十五日,当然是支持者多,谁不希望天天过节,不用上班,还能拿工资呢!但是法定假日多了,工作时间名义上少了,恐怕只是对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人有利,而他们是少数人,多数人在企业,假日多了,必然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个人的收入。就现有的节假日规定而言,一方面,加班加点的问题很多,而且报酬往往不符合加班的规定;另一方面,至少对于春节来说,不同的企业通过各种办法,自行延长了假期,春运长达40天,交通量多于平日,显然是减少了工作日,再统一规定增加法定假日,我觉得不好。

我觉得用立春日作为春节,好于用正月初一作为春节。立春日多数固定在阳历24,少数在25,很稳定,便于工作和休息的安排。缺点是与腊月最后一天的除夕、正月的初一和元宵节不对应,如果今天是春节,后天6日就是正月十五元宵节了。这样的问题大不大,我个人难以分析,倒是建议可以搞个网上调查的。

实际上,这个问题是源于“春节”这个词与“年节”这个词(我仿照“春节”自己造出来的)的含义并不一致,过年的“年节”,定在旧年新年交替的大年初一是合理的,“年”的意思似乎还有在最冷的冬季,但是“春节”应该是春节的节日,二者合并到一起就有问题了。如果仍然维持正月初一为农历新年的节日,则不应称为“春节”,当然用什么词好还得再斟酌。

这几年的冬季都不冷,今年也是,基本没有下雪,一晃就过去了。昨天到了立春,感觉天气忽然转暖了许多,现在出门要比前几日出门减少衣服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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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两个与节假日相关的小建议,本来也有转门的文章写过,这里附带提一下:

一是,一周工作五天,休息二天,周周都如此,比较平均、平淡,周末都两天休息似不是很必要,很多人说长节假日太少,要求增加节假日,我觉得长假日是可以增加的,但总的节假日天数不以增加,可以减少一些平时周末的假日,集中在节日使用,比如一、二月除春节的一周外其他周都作为周末单休日,春节假期就可以多出连续七天;四月、五月各有一个周末单休日,五一假期加可以连续到五天或七天;九月、十月各有一个周末单休日,国庆假日就可以连续到九天。我曾经做过一个全年的考虑这一方面的节假日安排表,但这种安排似不必强制统一规定,可以是指导性的,具体安排由单位掌握,实际上和“调休”是一样的道理,只不过人为的主动一些。如果立春或元宵节再放一天假更好,但是没有放假也可以调休。

二是,各种印刷的日历年历,大多数是以周日作为每周的第一天,周六作为每周的最后一天,这可能是外国传来的就这样,过去没用实行双休日日,周六仍然是工作日,这样编排没啥问题,但那时也常见周六印成绿色,与平日的黑色有所区别,周日印成红色,实行双休日后,在日历中,周六、周日这样分开,感觉不好,想做点日程提醒也分的较远,实际上周一是一周的开始,周日是一周的结束,周日又常被成为“星期七”,而不是“星期零”,所以还是周日还是印在一周的最后为好。